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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學年度起飛學生獎助學金說明及注意事項(第二次開放申請)

106學年度起飛學生獎助學金說明及注意事項(第二次開放申請)

一、申請日期:107/05/07-107/05/30

二、本校起飛學生採計對象:

一、 符合本校學雜費減免資格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、原住民 籍學生、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等身分類別學生。

二、 符合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」條件之學生。

三、 三代家庭無人上大學者之學生:係指學生直系血親曾祖父母、祖父母、父母均無人上過大 學或持有大學同等學力者。須另至起飛辦公室申請並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及簽立切結書。

四、 新移民及新移民之子女︰

(一) 新移民︰指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、澳門地區居民及其他國籍國民,與本國籍國民締 結婚姻時,其身分為非本國籍國民者。

(二) 新移民人士之子女︰指出生時其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,另一方 為新移民者。

三、申請資格:

    凡符合第二條起飛學生身分類別認定之本校在學學生。(非就讀於進修班、在 職班、學分班、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、遠距教學者、及延遲畢業之學生)。

四、開放申請類別:

(一)學業成績進步助學金:

1、每學期成績較上一學期進步GPA 0.3之起飛學生,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5百元。

2.每學期成績較上一學期進步GPA 0.5之弱勢學生,每名頒給助學金新台幣1千元。

3、每學期成績較上一學期進步GPA 1之弱勢學生,每名頒給助學金新台幣2千元。

請確認勾選

※必要檢附資料:

獎助學金申請表(附表一)

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面)

當學期在學證明(106-2)

經學校蓋章之各學期成績單正本(105-2、106-1)

學生本人帳戶存摺影本

各類身分證明文件

(二) 優秀人才獎助金:

 1. 優良幹部獎助金:於前一學期擔任學生團體之幹部者,須檢附主管單位推薦信函,

獎助金 5 千元,每學期可申請 1 次。

請確認勾選

※必要檢附資料:

獎助學金申請表(附表一)

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面)

當學期在學證明(106-2)

檢附106-1學期學生團體之幹部者之主管單位推薦信函1份

學生本人帳戶存摺影本

各類身分證明文件

2. 競賽榮耀獎助金:參加競賽獲獎者,須檢附競賽獲獎證明,當年度各競賽獎助類別僅可申請 1 次:

(1)全國性競賽:個人賽名列前三名,獎助金 5 千元;團體賽名列三名,獎助金 1 千5 百元。

(2)國際性競賽:個人賽名列前五名,獎助金 8 千元;團體賽名列前五名,獎助金 2千 2 百元。

請確認勾選

※必要檢附資料:

獎助學金申請表(附表一)

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面)

當學期在學證明(106-2)

檢附106.8月-107.5月期間,競賽獲獎證明1份

學生本人帳戶存摺影本

各類身分證明文件

(三)企業實習獎助金:

    起飛學生可配合系所企業實習課程或個人自行安排職場實習,並於開放請期限內,繳交實習計畫書

(自製格式須含實習目標、項目、方法、期間等),且於實習結束後繳交實習紀錄表(附表三),

即可申請企業實習獎助金,通過審核者,每月獎助5千元。(有支薪者則不予核發)

請確認勾選

※必要檢附資料:

獎助學金申請表(附表一)

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面)

當學期在學證明(106-2)

檢附實習計畫書(自製格式須含實習目標、項目、方法、期間等)1份。

檢附實習單位錄取通知單或同意實習證明等相關文件

實習結束後繳交實習紀錄表(附表三)

學生本人帳戶存摺影本

各類身分證明文件

(四)專業技能檢定暨證照補助金:

1、於106年8月-107年5月間考取專業技能檢定或證照之報名費用。

2、證照補助金申請原則:

(1) 可累計或組合性證照需全部通過後才能申請,同領域專長無論通過幾項,僅可擇一申請。

(2) 同一證照不可重複申請,已領有本校其他取得證照補助之獎學金者,不得再申請。

(3) 每人每次至多申請3項補助。

(4) 若查證證書偽造或塗改屬實,本中心保有追回獎勵金與法律追訴之權利。

(5) 請參考起飛學生專業檢定暨證照分級表(附表四)

請確認勾選

※必要檢附資料:

獎助學金申請表(附表一)

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面)

當學期在學證明(106-2)

檢附專業技能檢定或證照、證書(正本),查驗後返還

檢附各類專業技能檢定之報名費收據或證明正本

學生本人帳戶存摺影本

各類身分證明文件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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