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-2 起飛計畫「學習成長團體」申請及經費說明
國立東華大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 起飛計畫「學習成長團體」申請及經費說明 壹、活動宗旨:為帶動校園主動學習風氣與增進起飛學生考取專業證照之相關能力,特規劃本方案鼓勵起飛學生組織學習成長團體,輔導並協助學生利用課餘時間自主學習,增加知識探索的機會。並鼓勵跨年級與系別學生共同組成,以利學習經驗之互動與傳承。 貳、申請資格: 一、以「學習成長團體」為申請單位:組員以3~5人為原則(本校在學起飛學生,不限同科系、年級)。 二、每組起飛學習成長團體應設一名起飛學生為召集人處理相關庶務,同一名學生僅得擔任1組學習成長團體召集人。 三、每組學習成長團體應邀請一位本校專、兼任教師擔任其指導教師,同一位教師最多擔任2組學習成長團體指導教師,請勿超額申請。 參、學習成長團體申請方式: 1. 107年02月26日(一)起至107年03月09日(五)前請將紙本申請計畫書繳交至教學卓越中心(行政大樓411),並寄送一份相同電子檔給承辦人 起飛助理李小姐 v80326@gms.ndhu.edu.tw,起飛學習成長團體計畫書經審核後,於3/20日(二)以信件通知核定通過小組。 肆、起飛學習成長團體申請繳交資料: 1.起飛學習成長團體申請計畫書(附件一) 2.起飛學習成長團體執行經費預算編列表(附件二) 3.資料下載:請至起飛計畫網站-表單下載處 伍、申請評選標準: 1.繳交資料完整情形、申請資格。 2.根據附件一內容可行性、預期成效及經費預算進行評估。 陸、學習成長團體執行方式: 1. 起飛計畫各學習成長團體於106學年度第2學期(107年03月21日起至107年6月8日)執行,每次學習聚會時間至少2小時,執行期間學習聚會至少5次,其學習聚會地點請自行上教室系統申請借用http://sys.ndhu.edu.tw/GA/DoRMR/ 2. 核准辦理之小組,本單位將不定期觀摩學習成長團體辦理情形。實際辦理時間、地點與申請計畫書不符時,請預先公告於起飛計畫粉絲專頁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dhuicanfly),否則視為未辦理該次場聚會,3次未先行通知更改時間地點者,取消獲補助資格。 柒、成果報告內容注意事項 一、執行過程中須繳交之資料: 1.學習成長團體大綱/講義(WORD檔) 2.學習成長團體聚會成員簽到表(附件七) 3.學習成長團體執行進度報告書(附件八) 4.學習成長團體成員回饋意見表(附件九) 以上1~4項須於每次讀書會辦理結束一週內,寄送該次學習大綱綱/講義(Word檔)、執行成果報告書(附件三)、滿意度問卷(附件四)至起飛助理信箱:v80326@gms.ndhu.edu.tw。 二、期末成果報告繳交之資料內容及格式: 1.電子檔:(繳交word檔) (1) 封面及學習成長團體名稱 (2) 學習成長團體申請表 (3) 學習成長團體每次的執行進度報告書 (4) 學習成長團體聚會成員簽到表 (5) 學習成長團體成員每次回饋意見表 (6) 活動照片8-10張 (7) 組員介紹及組員個人500字內學習心得 2.書面資料: (1) 封面及學習成長團體名稱 (2) 學習成長團體申請表 (3) 學習成長團體每次的執行進度報告書 (4) 學習成長團體聚會成員簽到表 (5) 學習成長團體成員每次回饋意見表 (6) 活動照片8-10張 (7) 組員介紹及組員個人500字內學習心得 ※期末成果報告書、核銷資料請於107/06/04(一)~6/15(五)繳交至教學卓越中心(行政大樓411)給承辦人起飛助理李小姐,逾期將無法核銷。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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