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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過來~~106年「學生自主學習社群方案」申請辦法
106年「學生自主學習社群方案」申請辦法

一、實施目的
為培養學生自主學習風氣,增強學生學習動機,鼓勵學生組成學生自主學習社群,進行自主學習活動。學生在學習活動過程中,必須活用/增進/補足所學專業,思考如何達成活動目標,並與夥伴一同執行各項學習活動,在「做中學」的過程中引導學生實現夢想、深化跨域思考能力、培養溝通協調及領導統合能力。

二、申請資格
(一) 凡為本校在校生均可提出申請,每組社群以五人為原則。
(二) 鼓勵學生跨科系、跨學院提出申請,每位學生以申請一組社群為原則。
(三) 學生申請內容若已獲教學卓越中心其他類似計畫補助者,不得申請本方案。若違反規定,本中心將取消資格並收回補助金。

三、執行期程:106年06月19日至106年11月30日
四、申請方式
(一) 學生需填報「學生自主學習社群方案申請書」,並於106年06月09日(五)中午12:00前寄至jeannie@gms.ndhu.edu.tw,教學卓越中心 李小姐處。
(二) 本方案申請書內必須包含社群主題、申請類別(見第五點)、社群組長及成員(含系級、學號、聯絡資料)、指導老師、指導老師簡歷(若指導老師為外校專業人士需檢附)、社群執行目標、執行方式、執行期程、預期成效及執行預算。
(三) 本方案經審查後從優錄取,錄取社群將於106年6月16日(五)公告於教學卓越中心網站。

五、申請類別
本方案申請共可分為三類,每一社群僅可提出一類申請:
(一) 精進課業類:組成讀書會小組,讀書會內容可分為:升學相關、語言學習、就業相關、學業課程、證照考取、進行參訪、參加校外研討會等,透過規劃與執行符合自己學習需求的活動。
(二) 服務學習類:將「服務」與「學習」相互結合,規劃社會服務活動與設計反思過程,運用課堂所學貢獻社區;透過服務的過程中得到啟發及省思,學習課堂中學不到的知識與經驗,「從做中學」規劃各項與學習相關的活動。
(三) 創新創業類:運用自己所學,創作實用的產品或平台,進行微型創業的活動。

六、經費補助
(一) 審查通過社群將依方案內容補助5,000~10,000元整,補助內容為:講座鐘點費、交通費、保險費、膳食費、印刷費、文具材料費。
(二) 本中心將視每月社群執行狀況調整經費補助額度。

七、成果考核
教學卓越中心將分階段審查社群執行成果,並擇優獎勵優秀學生自主學習社群,最高獎勵為2,500元禮卷,各階段審查內容為:
(一) 每月執行進度報告(30%):為了解各社群執行狀況,獲補助社群每月5日前需繳交月進度報告書,內含社群執行進度、社群活動成果及社群經費核銷。
(二) 執行成果報告書(40%):獲補助社群須於106年12月05日前繳交學生自主學習社群成果報告書。
(三) 執行成果發表(30%):獲補助社群須參與106-1學期末學生自主學習社群成果發表會,並簡報執行成果,本中心將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最終審查。

八、注意事項
(一) 獲補助社群須定期進行社群實體聚會及活動,並與指導老師保持良好溝通及回報社群執行狀況。
(二) 執行社群活動時須注意不得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,若經本中心查證確有類似情事屬實,將取消並收回該社群補助。有關智慧財產權說明,請見本校智慧財產專區網頁:http://ipr.ndhu.edu.tw/
(三) 獲補助社群須於各階段成果考核時間繳交報告書,若未於規定時間繳交情勢嚴重者,將取消並收回該社群補助。
(四) 如有未盡事宜,將以教學卓越中心公告為主。
(五) 若有任何問題請與教學卓越中心李小姐聯絡(Email: jeannie@gms.ndhu.edu.tw;Tel: 03-8632587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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