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學年度起飛計畫暑假7月份工讀生徵人
起飛計畫公告: 104學年度起飛計畫暑假7月份工讀生徵人部分,凡符合起飛計畫身分之本校在學學生,皆可申請,配合暑期學校上班日,七月份工作天數為14天,每日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,各行政單位與教學單位皆可聘請1-2名符合起飛身分之工讀生,起聘日為7/4至7/27,請全欲申請之行政單位、教學單位,請於6/28前將工讀生聘任單填寫完畢,送至教學卓越中心(行政大樓411),起飛助理李宛玲收。 ※符合起飛計畫身分之學生欲申請工讀機會者,請洽詢各行政單位或教學單位,並自備好完整資料,必須繳交資料之文件請向各申請單位索取填寫。(若為本校今年畢業生且已辦理離校手續者,請勿報名參加) 起飛計畫學生身分限制: 1.日間學制學士班之弱勢學生類別為(1) 低收入戶、(2)中低收入戶、(3)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、(4) 原住民族學生、(5)符合申請本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、(6) 新移民及其子女。 2.前揭弱勢學生人數計算標準︰ (1)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、原住民族學生︰以學校報送至本部「大專校院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臺」之日間學制學士班一年級學生為依據。 (2)符合申請本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︰以學校報送本部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資格查核系統」之日間學制學士班一年級學生為依據。 (3)新移民及其子女︰ A.新移民及其子女之定義︰ (A)新移民︰指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、澳門地區居民及其他國籍國民,與本國籍國民締結婚姻時,其身分為非本國籍國民者,不論日後是否已取得國民身分證。 (B)新移民子女︰指出生時其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,另一方為新移民者;父母雙方都為外國籍者視為外國籍學生不計列。若同一婚姻關係中,哥哥、姊姊出生時為新移民子女,其弟弟、妹妹出生時,亦視為新移民子女。 B.新移民及其子女之身分確認方式如下︰ 新式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等戶籍資料證明文件之記事欄位。 ※必須附上之資料 1. 勞保-加保單*1 2. 勞保-退保單*1 3. 勞雇契約書*3(一式三份均正本) 4. 聘任處理單*1(學生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在學證明) 聯繫人 國立東華大學教學卓越中心 起飛計畫 助理 李宛玲 小姐 聯絡電話:(03)8632579 傳真號碼:(03)8632580 電子信箱:v80326@mail.ndhu.edu.tw 瀏覽數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