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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-1 起飛計畫暨校內TA培訓課程專班(限起飛計畫學生)
為因應105-1學期擔任TA須取得證書之申請資格,105學年度第1學期起飛計畫與TA課程合作,特開7小時專班,當日完成課程者,即現場頒發TA證書一張。
※起飛計畫學生若完成TA課程培訓,可獲得優先錄取105學年度第1學期起飛計畫工讀生之機會,名額有限,先搶先贏!!!(若是報名後無故未到者,該學期將不予以聘任工讀生,第16名以後為備取名單。)
課程表請參照以下資訊。
【報名資訊】
報名網址:http://cte.ndhu.edu.tw/cen1/cen1_sign_up/
報名資格:限起飛計畫學生
報名日期: 2016/6/27 10:00~2016/7/10 17:00
※起飛計畫學生身分類別:
1.日間學制學士班之弱勢學生類別為(1) 低收入戶、(2)中低收入戶、(3)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、(4) 原住民族學生、(5)符合申請本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、(6) 新移民及其子女。
2.前揭弱勢學生人數計算標準︰
(1)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、原住民族學生︰以學校報送至本部「大專校院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臺」之日間學制學士班一年級學生為依據。
(2)符合申請本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︰以學校報送本部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資格查核系統」之日間學制學士班一年級學生為依據。
(3)新移民及其子女︰
A.新移民及其子女之定義︰
(A)新移民︰指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、澳門地區居民及其他國籍國民,與本國籍國民締結婚姻時,其身分為非本國籍國民者,不論日後是否已取得國民身分證。
(B)新移民子女︰指出生時其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,另一方為新移民者;父母雙方都為外國籍者視為外國籍學生不計列。若同一婚姻關係中,哥哥、姊姊出生時為新移民子女,其弟弟、妹妹出生時,亦視為新移民子女。
B.新移民及其子女之身分確認方式如下︰
新式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等戶籍資料證明文件之記事欄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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